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扬州居民电费现在具体怎么计费的?
2023年扬州居民阶梯电价
扬州电费阶梯收费标准为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1千伏以下0.5283元,1-10千伏0.5183元。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1千伏以下0.5283元,1-10千伏0.5183元;第二档年用电量2761-4800千瓦时:1千伏以下0.5738元,1-10千伏0.5683元;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1千伏以下0.8283元,1-10千伏0.8183元;居民合表用户::1千伏以下0.5483元,1-10千伏0.5383元;
分三个档计费的。第一档,年用电量在2760度以下的,每度电0.52元,第二档。2760--4800度,每度电0.54元,第三档,4800度以上的,每度电0.56元。
扬州电价?
扬州市居民生活用电城乡“一户一表”用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的阶梯电价,按户年均用电量分三档。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1千伏以下0.5283元,1-10千伏0.5183元;
第二档年用电量2761-4800千瓦时:1千伏以下0.5738元,1-10千伏0.5683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1千伏以下0.8283元,1-10千伏0.8183元;
居民合表用户::1千伏以下0.5483元,1-10千伏0.5383元。
扬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1?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财政局,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财审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财审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0〕39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苏民规〔202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同意,提高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保障标准
(一)从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710元统一提高到月人均740元。
(二)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已享受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定补对象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原在企业单位发放定期定量补助的,仍由原单位发放,调整标准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经费开支渠道不变。
(三)各地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二、其他事项
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抓紧测算、安排调标资金,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时调整到位。要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苏民规〔2020〕5号)和《关于提高201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扬政民〔2014〕122号扬财社〔2014〕56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审核审批、张榜公示、打卡发放、规范建档等制度,建立完善经济状况核对、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就业与低保联动等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扬州市民政局 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7月7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