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保个人账户待遇是什么?
什么是个人账户待遇
《通知》提出,“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正是这句话引出了“2020年底,全国将统一取消医保个人账户”的误读。
为什么是误读?其实很好解释,文件全称为《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也就是说这个文件是面向城乡居民医保的,并不面向城镇职工医保。文件中所指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与人们通常理解的医保个人账户并不是一个概念。
从全国范围来看,大部分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种体制都已经整合成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其中绝大部分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少部分人有“历史遗留”的个人账户,账户里的钱也不多,通常只有几十块,在面对真正的医疗风险时作用寥寥无几。在城乡两种医保制度整合后,为了统一管理,故而国家医保局决定取消那些少数地区自行建立的个人账户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202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分男职工和女职工的,男职工是缴满30年,而女职工是缴满25年。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但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医保最低缴纳年限也不同,例如北京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广州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居民医保个人按自然年度缴费,***用以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补充的参保方式。参保人员应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征缴期内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2021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男的25年,女的20年如果医保前面断档了,后面再继续交的话,前面的就归零了,如果有钱医保没有交过年限的,退了休以后还可以继续交。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也就是说在缴费期间允许断。一般医保办理退休的条件是:
1.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当地医疗保险成立起以前的工龄算视同年限;
2.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0年也就是120个月。
3.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说拿到退休审批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